南安生态环境局:为加强晋江洛阳江(简称“两江”)上游水资源保护,不断改善两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等五份文件的决定》(泉政文〔2019〕51号)及市领导对《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拨补晋江东溪支流罗溪流域整治项目资金的请示》(南政文〔2021〕261号)的批示精神,现将2022年度第一批两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1200万元下拨给你们,用于开展晋江流域东溪支流罗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具体实施罗东镇区污水收集处理管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改提升建设和罗溪入河排污口整治、罗溪罗东段水生态修复与保护、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监管设施建设等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严格按照《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要求及《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拨补晋江东溪支流罗溪流域整治项目资金的请示》(南政文〔2021〕261号),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并进一步细化资金绩效管理措施,资金(含县级配套)安排情况和细化后的绩效目标表于2月28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附件: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第一批)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1月6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第一批)专项名称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泉州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资金情况(万元)市级资金1200县级资金3800年度总体目标主要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持续有效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产出指标成本指标市级资金1200万元县级资金(2022-2023年)≥3800万元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规性100%时效指标预算执行率100%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优质项目落地环境总量空间有效提升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赶超发展成效明显生态效益指标罗溪芙蓉大桥断面水质类别Ⅲ类及以上晋江东溪(南安段)国、省控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达标率100%社会效益指标罗溪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可持续发展指标环境监管能力环境监管能力与环境监管需求基本匹配,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公众对水环境质量满意程度≥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