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我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和发展,规范我市临床研究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鹰潭市科技局、鹰潭市卫健委、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制定了《鹰潭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此页无正文)鹰潭市科技局鹰潭市卫健委鹰潭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6月11日鹰潭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配合江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现就做好我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建设管理,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是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为中心的建设布局规划、运行管理和评审评估等工作提供咨询,组织填写《鹰潭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市科技局会同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单位开展评估,二是从申报单位建设中心的必要性、临床研究的能力、水平和工作基础,综合考虑我市临床研究发展需求、医学科技发展整体布局以及地域分布等因素择优选择中心建设的依托单位,第四章运行管理第十九条依托单位收到市科技局的中心建设确认文件后,向市科技局提交《鹰潭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第二十条市科技局会同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对依托单位提交的建设方案进行审定,第三十一条对评估优秀的中心积极向上推荐申报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