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和支持本区单位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现就2023年度虹口区促进质量提升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在虹口区的市场主体和个人,(二)申报单位及个人信用良好,分别给予50万元和5万元的支持,(二)对获得“上海市市长质量奖”或“上海市质量金奖”的组织和个人,分别给予30万元和3万元的支持,给予30万元的支持,扩项或再认证每次给予10万元的支持,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支持,给予10万元的支持,给予10万元的支持,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支持,三、申报材料所有项目均需提供:(一)虹口区促进质量提升专项资金告知书,(二)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管理科集中受理并初审,五、受理时间和联系方式受理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7月12日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地址:大连西路296号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管理科电话:51851126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虹口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上海市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虹口区财政局2024年6月12日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4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