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磐安县推进未来乡村建设扶持政策(修订)》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磐安县推进未来乡村建设扶持政策(修订)》于2024年5月29日在磐安政府网(http://www.panan.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联系人:楼成珂联系电话:0579-84881568磐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6月12日附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磐安县推进未来乡村建设扶持政策(修订)为有序推进我县未来乡村建设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2〕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乡村创建成效评价办法(试行)〉》(浙农社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数字化与乡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深度融合,二、扶持标准本次扶持的范围主要包括列入省、市创建名单的未来乡村,2.经主管部门同意立项的省市未来乡村工程项目按照审定额的70%补助,省级创建村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金华市级未来乡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已评为金华市级未来乡村参加省级未来乡村创建的,附件1磐安县未来乡村建设13920创建体系一、一个统领坚持党建统领二、三个化注重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三、九大场景(20项标配+N选配)1.产业场景标配:一个主导产业,一个农产品(文创)创业展销中心(电商直播间)选配:共享田园,商超便利店选配:志愿帮扶队伍5.健康场景标配:居家养老中心,家庭医生指导服务等6.低碳场景标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星级公厕),充电桩等8.智慧场景标配:“浙里未来乡村在线”重大应用,乡村大脑、产业地图、数字农业工厂(基地)、电子导览(解说)、远程培训等应用9.治理场景标配: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矛盾调解中心)选配:法治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