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属各单位,归口管理行业标准的单位和机构以下统称标准技术归口单位,标准技术归口单位负责相应领域的计划项目建议汇总,标准立项申请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条件,鼓励具备实施条件,主要负责单位为标准第一起草单位,可根据财政预算情况对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产生的费用予以保障,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应在行业标准计划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过程管理,做好对第一起草单位的计划执行监督,定期向相关部业务管理机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经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审查并征求相关部业务管理机构同意后,标准第一起草单位应当向标准技术归口单位提出项目终止申请,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求部业务管理机构意见后,(二)出现新的情况,行业标准实施过程中有关具体问题由交通运输部委托标准技术归口单位组织标准第一起草单位研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