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财政局惠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务发展)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市商务局拟定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使用分配方案,对商贸企业达到一定规模且实现增长、应用信息泵技术、步行街(商圈)改造提升等项目给予政策引导和扶持,资金合计1013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11日-6月17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计划表.xlsx惠州市商务局2024年6月11日(联系人及电话:市场科刘敏永:0752-2224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