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或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户籍地址顺义区1孟宪军男1957-10肢体三级天竺地区天竺村2张书珍女1942-02肢体二级南彩镇洼里村3何贵友男1954-05肢体四级牛栏山地区香醍溪岸4陈秀萍女1952-12肢体四级李桥镇沙浮村5孔令革男1968-07肢体一级龙湾屯镇龙湾屯村6赵淑香女1950-01肢体二级仁和地区平各庄村7王迁男1960-05肢体二级光明街道双兴东区社区8李秀玲女1953-07肢体二级马坡地区马卷村9孙仕忠男1965-11肢体四级北务镇陈辛庄村10杨秀香女1953-10肢体一级大孙各庄镇西华山村11高美清女1956-10肢体二级赵全营镇西水泉村12龚立江男1968-01肢体三级赵全营镇去碑营村对上述人员的残疾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对照《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GB/T26341-2010)在公示期内向顺义区残联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可查的线索以及举报人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至2023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69430820顺义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