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为突出以制造业当家,根据2024年市政府一号文《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国际科创制造强市的实施意见》(东府〔2024〕1号)精神,现启动2024年东莞市制造业企业强内需扩市场项目(倍增企业)申报工作(申报指引见附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东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倍增企业,二、申报条件(一)企业举办新品发布会、宣传推介会、订货会等强内需扩市场促消费活动(须有特定的活动主题、时间、地点,企业自身展厅常规商务接待不属于支持范围),活动在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举办,三、资助方式与标准对我市制造业倍增企业举办新品发布会、宣传推介会、订货会等强内需扩市场促消费活动按照实际投入的场租及会场搭建费用给予不高于50%支持,四、申报方式及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企业登陆“企莞家”网站(http://im.dg.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五、工作要求请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要求,附件:2024年东莞市制造业企业强内需扩市场项目(倍增企业)申报指引附件:2024年东莞市制造业企业强内需扩市场项目(倍增企业)申报指引.docx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