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按照《关于印发培育发展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指引的通知》(豫科〔2016〕155号)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范围申报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单位须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二、申报条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技术转移提供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技术投融资等服务的实体机构,申报示范机构,有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的经营理念,(三)有两年以上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及开展技术转移业务的成功案例,有明确的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客户管理服务规范和程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八)申报单位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请参照《关于印发培育发展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指引的通知》(豫科〔2016〕155号)具体要求,三、申报程序(一)网上申报,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申报材料,各主管单位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进行初审(附件材料中为复印件的须审验原件),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按照系统生成带水印及页码的PDF申报书、附件材料的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