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产业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第八条:“数字产业化方面,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3000万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规定,宁夏恒信创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300万元,符合政策奖补条件,拟对宁夏恒信创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奖励资金50万元,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补资金,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3日—6月7日,如对拟兑现企业和项目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工信和商务局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7013273,县工信和商务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若所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将取消其兑现资金资格,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