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驻区、区属有关单位: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精神,结合实际反馈,经研究,现将我区各镇(街道)征地补偿和青苗补偿标准补充明细表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本府于2024年3月6日印发的《征地补偿和青苗补偿标准明细表》与本补偿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附件:征地补偿和青苗补偿标准补充明细表2024年6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征地补偿和青苗补偿标准补充明细表元/亩镇(街道)地类2023年区片价(元)修正系数征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合计水南街道、南外街道、东外街道、章江街道耕地65200165200241767617养殖坑塘165200250067700林地0.74564084546485其他农用地165200065200农村集体建设用地165200065200未利用地0.639120039120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165200065200水东镇、水西镇耕地64700164700241267112养殖坑塘164700250067200林地0.74529084546135其他农用地164700064700农村集体建设用地164700064700未利用地0.638820038820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164700064700沙河镇、沙石镇耕地64000164000240866408养殖坑塘164000250066500林地0.74480084545645其他农用地164000064000农村集体建设用地164000064000未利用地0.638400038400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164000064000附注:《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参照以下修正系数执行:(1)耕地、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坑塘、其他农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除外)不低于1.0,(2)林地不低于0.7,(3)未利用地不低于0.6,相关文件: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和青苗补偿标准补充明细表的通知【动漫解读】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和青苗补偿标准补充明细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