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大宗商品进口支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已完成企业申报、县区商务部门初审、征信,该项目符合条件共2家企业,市商务局拟定2024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大宗商品进口支持)分配方案(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7日-6月13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大宗商品进口支持)项目分配表.xlsx惠州市商务局2024年6月7日(外贸科电话0752-223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