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组织人事部,强化重点群体创业服务保障,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规〔2023〕7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拟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办法》规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条件准备申报资料,于2024年6月24日前报送至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人社部门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于2024年7月1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请各地在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工作中,不断提升创业培训工作质量,省厅在《河南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施行期内不再发布创业培训定点机构集中申报通知,培训机构根据当地创业培训工作需要进行申报,联系方式:0371—6969001869690263电子信箱:hnrstcyfwc@163.com附件:河南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请表2024年6月6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就业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