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项目1.申报主体是在青岛市注册,(二)国家重点软件企业项目申报主体是在青岛市注册,2023年获得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称号、由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首版次高端软件”“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称号的企业,以上项目的申报企业应当未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青岛市环境信用黑名单等失信惩戒对象目录,二、申报材料(一)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项目1.青岛市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奖励资金申请表,(二)国家重点软件企业项目1.青岛市入选国家重点软件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三)优秀软件创新产品和示范项目免申即享(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认定文件奖励),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愿向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搜索“2025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预算资金项目”或“2025年度国家重点软件企业预算资金项目”,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理企业申报材料,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平台查询企业是否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青岛市环境信用黑名单等失信惩戒对象目录,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中心对各区(市)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核,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与信息服务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申报材料中有关申请表、截图示例及承诺书模板请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相应申报栏目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