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安宁市、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商贸流通企业:根据《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云工发〔2018〕44号)文件精神,经市委研究,决定在昆明市部分县区开展昆明市职工普惠服务试点工作,由市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先行试点范围,试行期限为一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试点期间根据《昆明市商务局昆明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昆明市职工普惠服务合作企业动态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由市商务部门联合市总工会组织全市范围内的日用百货、食品糕点、药品、家电家具、成品油、老字号等行业企业作为参与合作企业,请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安宁市、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商属地工会、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商贸流通企业参与此次职工普惠试点活动,并做好企业经营证照等相关方面的资质审核,请于2024年6月18日(星期二)12:00前将企业名单汇总后报送市商务局(前期已报名企业不再重复报名,如有变更请一并报送变更情况),附件:附件1:昆明市职工普惠服务企业合作白名单信息报名表昆明市商务局昆明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昆明市职工普惠服务合作企业动态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1)2.昆明市商务局昆明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昆明市职工普惠服务合作企业动态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联系电话:昆明市商务局63125852五华区63639372盘龙区65615619官渡区67174452西山区68227767呈贡区67473310安宁市68691975高新区68155674经开区68163007度假区64893295空港区67331180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