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和方向本次项目入库分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2个方向,二、申报条件(一)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1.完工时间:项目已完工,项目设备投资额是指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完工日期间项目实际发生的设备投资额(不含非生产性交通运输车辆购置),3.综合利用能力:单个项目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应不低于:(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万吨/年,(二)企业基本情况表,(五)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承诺书,(六)二级项目申报绩效表,四、申报程序(一)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抓紧开展项目入库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及指南,组织本辖区项目申报,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二)项目申报采取纸质和网上方式同步进行,技术支持电话:13609085751)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