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我县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采取项目主体自主申报方式,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项目咨询,养猪场(户)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溆浦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是否达到申报条件,第二步项目申报表,满足申报条件的养猪场(户)填写项目申报表后,经猪场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乡镇政府,第三步核查、上报,乡镇政府组织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辖区养猪场(户)的存栏规模等情况进行现场初步核实,由乡(镇)政府汇总并盖公章上报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如有疑问请咨询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畜牧发展室,咨询电话:0745-3333643,溆浦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