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浙江大学关于共建“浙江大学-苍南县中医药联合创新中心”合作协议》《苍南县GM2D和碳足迹研究院建设协议》,结合你们工作进度和经费使用需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拨付浙江大学-苍南县中医药联合创新中心第二年度(2023.10~2024.09)第一期运营经费200万元,同意预付苍南县GM2D碳足迹研究院支持资金200万元(纳入年度限额),请你们根据各自与苍南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建设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按年度计划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发挥好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并严格遵守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有关规定,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附件:浙江大学-苍南县中医药联合创新中心、苍南县GM2D和碳足迹研究院经费拨付明细表苍南县科学技术局2024年5月30日附件浙江大学-苍南县中医药联合创新中心、苍南县GM2D和碳足迹研究院经费拨付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本次拨付经费(万元)1浙江大学-苍南县中医药联合创新中心第二年度(2023.10~2024.09)第一期运营经费浙江大学2002苍南县GM2D和碳足迹研究院启动运行经费浙江码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合计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