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吉人社联字〔2023〕12号)文件要求,市人社局与市人才服务中心共同对我市13家企业开展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审核工作,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见习的单位,属地政府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其他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的单位,属地政府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我市就业见习补贴标准:高校毕业生1640元/月,失业青年984元/月,2023年6月至10月共有10家企业的101名见习生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77人,失业青年24人,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社字〔2019〕591号)文件要求,现将申请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四平市人才服务中心,公示期2023年6月3日至2023年6月7日,附件:就业见习补贴发放明细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6月3日(责任编辑:佟炎桧)[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