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梨树县畜牧业管理局、梨树县财政局联合制定《关于印发<梨树县2024年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梨牧联发[2024]2号)文件要求,经过企业自主申报,所在乡镇进行初审,县畜牧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联合所在乡镇形成工作小组进行现场核查后,确定梨树县悯农家庭牧场、梨树县联众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等16家主体符合项目要求并申报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3日至6月9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6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梨树县畜牧业管理局反映,反映材料要有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一律不予受理,联系人:张悦电话:0434-6097887.附件:关于对梨树县2024年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申报情况的公示梨树县畜牧业管理局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