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信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做好2023年应收账款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工信联函中小〔2023〕125号)及省财政厅、省工信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企指〔2023〕3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应收账款融资试点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莆市工信企业〔2023〕192号)精神,经企业申请,县(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和县人行支行初审,科室审核,专项审计,以及会议研究等程序,拟下达莆田市新协胜鞋业有限公司奖励资金11.12万元、莆田市日晶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奖励资金6.09万元、莆田市万升鞋业有限公司奖励资金8.03万元、福建省威诺数控有限公司奖励资金11.46万元、莆田市鑫祥股份有限公司奖励资金0.48万元、福建省天天向上智能供应链有限公司奖励资金3.38万元,共计40.56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联系人: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2261022市工信局计财科2223299市财政局企业科2610312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