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3〕7号)(详见附件)、《厦门市进一步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措施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指南》(厦商务〔2023〕289号)(详见链接https://swj.xm.gov.cn/jmzx/tzgg/202310/t20231007_2790124.htm)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委拟组织开展2024年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政策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在火炬高新区登记注册的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二)在火炬高新区登记注册的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人才,通过所在企业按程序申报,(三)外商投资企业或个人有严重失信行为被政府行政部门列入联合惩戒名单,二、申报条件及材料具体申报条件及材料按照《厦门市进一步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措施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指南》(厦商务〔2023〕289号)文件执行,三、申报流程本政策条款采用“网上简易申报”的申报方式,申报企业登录“智慧火炬”平台(http://service.xmtorch.xm.gov.cn/)进行注册/登录后,选择相应条款后进行申报,四、申报受理申报期限:6月3日至6月30日,受理部门:企业服务中心,窗口电话:0592-5380874,材料提交(邮寄)至: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大门一楼3、4号服务办事窗口,附件:《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3〕7号)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6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