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度屠宰环节病害猪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市级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3〕61号)要求,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其中天津市隆丰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30头,王清生猪养殖场117头,天津市北辰区金喜畜牧养殖场4815头,吕老兴生猪养殖场130头,刘永军生猪养殖场72头,华桂香生猪养殖场102头,按照《天津市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津财规〔2021〕18号)的规定每头猪补助80元,其中按照文件要求80%为市补资金共42.368万元,20%为区补资金共10.592万元,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9日,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单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联系方式: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科26820477天津市北辰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