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为增强我区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华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的通知》(深龙华府办规〔2022〕5号)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龙华区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活化利用扶持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相关单位及时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方式(一)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维德雅大厦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二)联系人:唐工(三)联系电话:0755-23336257(四)联系邮箱:wtjbgs@szlhq.gov.cn二、受理时间自2024年6月3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三、扶持条件1.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人、实际管理人、使用人,3.已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统租使用管理的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人除外,5.同一事项适用于《龙华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四、申报材料1.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材料,2.活化利用前到文化行政部门登记的活化利用材料,7.龙华区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活化利用扶持申报书,五、其他事项(一)《龙华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深龙华府办规〔2022〕5号)涉及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活化利用扶持事项为事后扶持,(二)申报范围及相关具体要求详见《龙华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深龙华府办规〔2022〕5号),(三)《龙华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深龙华府办规〔2022〕5号)由龙华区文化行政部门负责解释,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