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业(农旅)服务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为做好2024-2026年度镇海区农业机械化扶持工作,制定了《2024-2026年度镇海区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实施办法》,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2024年5月7日2024-2026年度镇海区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实施办法为做好农业机械化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保障农业生产,对享受中央、市级财政补贴的机具按照上级农机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于2024-202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实施,对符合我区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的相关机具给予区级财政扶持,四、区级财政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一)补贴对象为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市级补贴产品目录外机具由区级财政补助(其中果蔬类作业特色农业机械配套的动力机械、新颖特色农业机械及其配套的载体装置如进入市级补贴产品目录的,4、对扶持对象购买“共享应急保障农机”的在当年度《镇海区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实施办法》补贴标准基础上再提高5%的补贴额,并填写《镇海区农业机械购置区级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2),镇(街道)农机站根据申请者农业生产规模、历年购机和使用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区农机管理站复审通过后确定拟享受补贴申请对象,(五)申请区农机部门引进试验推广符合本地产业的新颖特色农业机械和设施装备的补贴对象需为在镇海区内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实施期间如遇中央、市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调整,关于印发《2024-2026年度镇海区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