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南京市乡村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办法(试行)》开展南京市乡村民宿等级评定工作,(一)等级评定委员会成员构成南京市乡村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由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南京市农业农村局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南京市民宿协会、民宿专家学者、乡村民宿经营者等机构和人员组成,南京市乡村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南京市乡村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指导下推进乡村民宿等级评定工作,(三)等级评定、复核专家库来源以及条件南京市乡村民宿等级评定专家由南京市乡村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根据具体工作需要作具体安排,将审查意见和申报材料报至南京市乡村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五)审核公示南京市乡村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核评定结果,四、等级评定管理(一)证书及标牌管理南京市乡村民宿等级证书与标牌由南京市乡村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并颁发,应及时向南京市乡村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报备,须在1个月内向南京市乡村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报备,须在1个月内主动向南京市乡村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申报,南京市乡村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经查核后有权收回等级证书和标牌,2.抽查与复核南京市乡村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开展年度抽查和等级复核工作,南京市乡村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根据复核情况分别给予限期整改、降低等级、取消等级的处理,南京市乡村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有权变更或收回原等级证书和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