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贾同民等2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贾同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02********7712济南市莱芜区顺成机械中心2边疆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人员)371202********0319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鑫地摊烤肉店(个体工商户)公示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6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