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刻章企业:根据市政府为新开办企业刻制印章的工作要求,现公开征集2024年6月30日至2025年6月29日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承接火炬高新区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业务的刻章企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印章刻制企业,二、申报业务内容承接火炬高新区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业务,为每户新开办企业刻制一套印章,包括:单位法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共4枚,4.接受纳入“福建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和市公安局“厦门市公安印章管理系统”管理,为每户新开办企业刻制一套印章包括:单位法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共4枚,9.接受承接印章备案时登录“福建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ID的IP地址须为《特种行业许可证》登记的经营地址所在地备案信息电脑使用的IP地址,11.接受在公安机关批准的固定场所内使用自有的铜章和翻转(回墨)章刻制设备完成刻章任务、不得参与免费刻章业务转包、分包的要求,12.存在关联关系的刻章企业推举一家申报参与承接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业务,遵守印章刻制相关法律法规和火炬高新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的管理制度,四、申报材料1.《厦门火炬高新区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业务申请表》(见附件),刻章企业在报名同时领取《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协议》,0592-5380731附件:厦门火炬高新区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业务申请表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5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附件:厦门火炬高新区新开办企业刻章业务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