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启动2024年新设立技术转移转化机构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国内“双一流”高校、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内外高水平院校、科研机构、世界500强企业、中国百强企业等机构在温共建并新设立独立法人性质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具有独立法人性质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从事科技咨询、技术评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专业化服务活动,(二)共建单位须为国内“双一流”高校、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内外高水平院校、科研机构、世界500强企业、中国百强企业等机构,三、申报流程(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如果没有账号请先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2024年新设立技术转移转化机构补助申报起始时间为5月30日,(二)辖区科技部门于6月13日前对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三)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实,四、申报材料1.温州市新设立技术转移转化机构补助申报表,2.温州市新设立技术转移转化机构补助申报承诺书,4.与国内“双一流”高校、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内外高水平院校、科研机构、世界500强企业、中国百强企业等机构共建合作协议,附件:1.温州市新设立技术转移转化机构补助申报表2.温州市新设立技术转移转化机构补助申报承诺书温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