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简阳市2024年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206号)和《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信贷担保财政奖补工作和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农联发〔2024〕14号)要求,一、贴息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从事粮油生产的国家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的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予以贴息,对农业企业及农民合作社从事粮食生产和农业产业化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对国家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从事粮油生产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二)贴息额计算1.固定资产贷款:在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对粮食生产及初加工类的流动资金银行贷款在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扣减100个基点(BP),对单个项目(或主体)粮食生产和农业产业化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不超过100万元,曾获得过省级财政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或在贴息时限内获得其他财政贴息的项目不得再申报,四、申报程序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和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申报,通过平台向注册所在地的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提交申报资料,含扩权县、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二)市(州)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负责对所辖各县(市、区,严格审查银行贷款是否真实、利息支付是否真实、实施项目与协议是否相符、贷款是否用于农业产业化项目、是否已获得其他银行贷款贴息、是否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等关键环节,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对贴息资金汇总表填报不准确、手续不齐备、资料不完整的申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