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为加快推进省级智能电气产业集群核心区创建,进一步做好省级专项资金兑付工作,根据省级财政资金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改革的要求和《乐清市智能电气产业集群核心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使用分配方案(2024年)》(乐经信〔2024〕18号)等文件,现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8个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补助资金预拨,共计766.1万元(详见附件),请各项目单位对照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完成项目绩效目标,附件:2024年省级智能电气产业集群核心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项目预补助名单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乐清市财政局2024年5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乐经信〔2024〕22号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智能电气产业集群核心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项目预补助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