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滨科字〔2022〕22号)规定,现组织2024年度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补贴(第一批)申报兑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兑付)范围2023年11月1日-2024年5月31日期间检验检测费用补贴、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奖励,2023年度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绩效补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补贴,二、有关要求1.请有意申报企业认真阅读申报指南,按照指南要求填报表格和提报相关材料,检验检测费用补贴、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奖励通过滨州惠企通企业服务云平台在线申报,2.请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办法和指南要求组织开展渤海科技创新券申报工作,根据《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规定,对申报企业截止2024年6月10日两年内是否存在违反事项进行核查并报送核查结果,3.已列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基金、专项)或其他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两年内有违反《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中事项的不予补贴,4.本次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0日,附件∶附件1: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申报(兑付)指南.doc附件2:滨州惠企通平台检验检测补贴申报操作说明.pdf滨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5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