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2023版)》(甬政办发〔2023〕33号)、《宁波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2023版)实施细则》(甬科政〔2023〕103号)、《宁波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甬科合〔2024〕19号)等文件规定,为组织做好2024年度宁波市概念验证中心创建工作,可作为概念验证中心建设依托单位申报创建市级概念验证中心,承担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的主体责任,做好概念验证中心的创建、认定、运营、监督、绩效评价等管理工作,2.依托单位已制定目标明确、架构清晰、路径完善的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案,可围绕关键前沿技术领域提供原理验证、技术验证、商业化验证等概念验证服务,申报单位登录“宁波科技大脑”(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使用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如在平台登录、系统填报等方面有技术问题的,四、申报时限2024年6月10日9:00开放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3日17:30,归口管理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17:30,项目申报人或项目申报单位要主动与归口单位联系对接,申报受理: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周夏君电话:87910893业务咨询:市科技局项佳媚电话:89292529技术支持联系电话:87811024附件1.宁波市概念验证中心创建方案编写提纲.doc附件2.各区(县、市)、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联系方式.doc宁波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