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而美”企业: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奉政发〔202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小而美”企业上规模奖补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首次列入“小而美”重点企业(首次营业收入上1亿元)及营业收入首次上2亿元和3亿元的“小而美”重点企业,二、奖补额度首次列入“小而美”重点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小而美”重点企业营业收入首次上2亿元给予30万元奖励,“小而美”重点企业营业收入首次上3亿元给予50万元奖励,2.2023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速高于4.08%,3.2023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4%,四、申报材料1.2023年度奉化区“小而美”企业上规模奖补申请表,2.近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整套报表),登录宁波市奉化区惠企、人才兑现“一键通”平台(网址https://hqpt.fh.gov.cn/)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在线申报,六、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5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截至2024年6月7日,附件:2023年度奉化区“小而美”企业上规模奖励申请表.docx宁波市奉化区“小而美”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