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决定开展上虞区第一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和应用场景征集工作,二、申报条件申报单位需要满足省、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相关文件中基本安全、技术安全、应用场景安全等方面的要求,申请授权运营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经营状况良好,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3.按照应用场景申请使用公共数据,四、申报流程(一)所需材料申报人提交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申请表、授权运营应用场景方案、公共数据授权需求清单、数据安全承诺书、企业资质相关资料(具体见附件),(二)申报方式纸质材料报送至绍兴市上虞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987号上虞区人民政府9405办公室),(三)名单公开申报单位经上虞区公共数授权运营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单位审核,授权运营单位名单将在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三)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绍兴市上虞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联系,附件:1.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申请表.docx,2.授权运营应用场景方案.docx,6.授权运营单位资格证明佐证材料.docx,绍兴市上虞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