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奖励每户5万元(首位产业企业6万元),每户奖励15万元(首位产业企业奖励16万元),2022年度由县财政给予资金补贴5000元,根据企业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含)-500万元、5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万元(含)以上的,单个企业一年最高补贴10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5万元、22万元、15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75万元、30万元,单个企业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对其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生产加工用电给予20%电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