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浙江省綠色(低碳)工廠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 | 2024-05-28
(二)本實施細則所稱綠色製造名單單位是指入選國傢或浙江省綠色(低碳)工廠、工業園區和供應鏈管理企業等綠色製造名單的有關單位,(三)本實施細則適用于浙江省內組織開展的省級綠色製造名單的遴選發佈和動態管理,橫嚮形成綠色(低碳)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帶動園區內、供應鏈上下遊企業創建綠色(低碳)工廠的培育機製,以綠色(低碳)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培育為支撐,各設區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綠色製造名單的培育、管理和推薦工作,二、培育要求(八)設區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積極穩妥推動本地區企業、工業園區開展綠色低碳轉型升級,引導和支持培育對象對照綠色(低碳)工廠、綠色(低碳)工業園區和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相關標準要求,3.符合國傢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或浙江省綠色低碳供應鏈管理企業相關標準、政策要求,將具有代表性和引領性的省級、國傢級綠色製造推薦名單和申報材料分別通過“浙企智造在線”和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台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以及最新版《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36132)《綠色工業園區評價要求》《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要求》等,各設區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實時上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在發佈年度省級名單和上報國傢級推薦名單時予以公告和變更,(二十二)設區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現在本地區開展業務的第三方機構在評價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評價對象問題的,同一法定代表人的第三方機構每年度開展的國傢層麵綠色製造評價項目(包括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總計不得超過15項,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浙江省綠色(低碳)工廠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pdf附件下載: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浙江省綠色(低碳)工廠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更多精选

  • 2024-05-28 00:00:00
  • 2024-05-28 00:00:00
  • 2024-05-28 00:00:00
  • 2024-05-28 00:00:00
  • 2024-05-28 00:00:00
  • 2024-05-28 00:00:00
  • 2024-05-28 00:00:00
  • 2024-05-28 00:00:00
  • 2024-05-28
  • 2024-05-28
  • 2024-05-28
  • 2024-05-28
  • 2024-05-28
  • 2024-05-28
  • 2024-05-28
  • 2024-05-28
  • 2024-05-28
  • 2024-05-28
  • 2024-05-28
  • 2024-05-28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