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内容1.政策性种植业保险:一是水稻完全成本保险,根据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确定保险费为44元/亩,根据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确定保险费为10.5元/亩,根据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确定保险费为2.5元/亩,根据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确定保险费为1.6元/亩,二、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按照政策性农业保险引入竞争主体的相关程序,三、政策性农业保险责任单位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政策性种植业保险的综合协调和宣传等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上甘山林场的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协助承保公司做好种植业保险灾害的确认、鉴定、理算等工作,能繁母猪存栏在60头及以上、育肥猪年出栏在700头及以上的养殖户直接到承保公司投保,能繁母猪存栏在60头以下、育肥猪年出栏在700头以下的养殖户由各乡镇(街道)、上甘山林场的基层动物防疫检疫站代收保费后再统一投保,负责对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测算和组织落实等工作,各乡镇(街道)、上甘山林场:协助相关承保公司做好辖区内政策性种植业、养殖业、林木业的保险宣传发动、签章投保、保费收取等工作,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保、理赔服务等工作,各村组要指定专人协助承保公司做好农业保险的投保农户花名造册、农户自缴部分保费收取、受灾农户的农业保险理赔等工作,县财政局要组织县农业农村局、现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林业局、金融办等有关责任单位不定期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农业保险工作开展宣传引导、承保理赔服务等情况进行督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