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实施该行政行为的乡镇(街道)或市政府部门具体负责承办行政应诉工作,因行政复议决定引起的以原行政行为作出的行政机关和市政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第五条以各乡镇(街道)和市政府各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第六条以乡镇(街道)和市政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第七条以乡镇(街道)和市政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乡镇(街道)和市政府部门收到人民法院的行政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后,应在第一时间确定具体承办人员和出庭应诉人员,市政府办公室收到人民法院的行政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后,应当及时向承办单位转送行政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等材料,第八条以乡镇(街道)和市政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第九条以乡镇(街道)和市政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第十二条以乡镇(街道)和市政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第十三条以乡镇(街道)和市政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以乡镇(街道)和市政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以乡镇(街道)和市政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第十七条以乡镇(街道)和市政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以乡镇(街道)和市政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