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嘉定区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参保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嘉农委规〔2020〕5号)规定,通过农业经营主体申请,各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主管部门、各镇劳动保障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委审核,拟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补贴,现将拟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联系地址:嘉定区新成路881号7号楼205室邮编:201800联系人:俞秋秋联系电话:69989863传真:69989751附件:2023年度嘉定区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城职保”拟补贴人员名单.xls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