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巴人社规〔2023〕2号)、《关于转发<巴中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南人社发〔2023〕15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并经党组会研究同意,拟认定南江县档案馆为就业见习基地,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公示期间,若有情况反映,请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向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反映,联系电话:0827-8882969监督电话:0827-8222534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