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为切实做好2022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现组织开展2022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主体培育专题-贷款贴息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纳入本次申报的资金项目为:2022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主体培育专题-贷款贴息项目,三、申报对象及条件(一)申报对象为《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1年中山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中农农函〔2021〕231号)文件名单上存续并正常经营的农业龙头企业,(二)2019年至2021年期间新增认定为市级、省级以及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自动获得贷款贴息资格,四、项目资金额度2021年度内企业有效贷款利息总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五、申报程序(一)各镇街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二)各申报单位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附件1),2.中山市农业龙头企业项目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2),6.2019年至2021年期间新增认定为市级、省级以及国家级的农业龙头企业,六、其他事项(一)2022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主体培育专题-贷款贴息项目按《中山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中农农〔2022〕62号)执行管理,第一批已提交贷款贴息项目《2022年市级涉农资金项目储备申报表》的企业请按本通知要求重新申报,(二)为便于农业龙头企业深入了解本次项目申报内容,附件:1.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2.中山市农业龙头企业项目贷款贴息申请表3.项目承诺书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4月18日(联系人:洪芮、何思雨,电话:88231292、88388762)附件下载:1.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wps附件下载:2.中山市农业龙头企业项目贷款贴息申请表.wps附件下载:3.项目承诺书.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