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侯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侯马市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工作操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侯人社发[2022]15号)等文件精神,现有张燕河、李锦2人向我局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经对申请人提交资料进行初核,申请人张燕河、李锦为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侯马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或人社局资金基金监管股反映,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电话:4225820资金基金监管股电话:4228058具体名单如下: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就业创业证号人员类别创业实体名称经营场所1张燕河男14262119********3X1410810024******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侯马市晋南壹号窗帘店山西省临汾市侯马市路东街道新田路南侧新田市场4幢1层24号2李锦男14262119********1X1410810024******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侯马李锦窗帘店山西省临汾市侯马市路东街道新田建材市场2层C区16-17号侯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