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1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9号)等文件规定,“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根据《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株洲市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株人社发〔2022〕8号)的文件精神,2022年4月1日芦淞区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1930元/人/月,为做好我区就业见习工作,促进充分就业,对2023年度符合留用率达到50%的就业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留用补贴,补贴标准为386元/人/月(即在1930元基础上提高20%),现对2023年度就业见习留用补贴情况进行公示,涉及就业见习单位1个、吸纳留用就业见习人员13人、拨付资金合计壹万伍仟零伍拾肆元整(¥15054元),公示时间为7天,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9日,监督受理电话:0731-28580822(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附件:1、芦淞区2023年度就业见习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情况2、芦淞区2023年度就业见习留用补贴花名册株洲市芦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