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根据《福州市商务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4年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改造项目的通知》(榕商务保障﹝2024﹞10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4年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改造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和标准支持方向、支持标准等按照《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度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体系建设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4〕75号)执行,二、申报材料材料一式四份,项目材料若为复印件的,由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需独立规范装订,3.出具信用查询记录或者第三方信用报告,信用查询记录需明确查询渠道、截止时点等内容,4.由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建设投入情况专项审计报告(需独立规范装订),审计对象为申报项目已发生的实际投入(不含税,专项审计报告中应体现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三、申报要求1.申报对象和申报项目需符合《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度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体系建设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4〕75号)要求,2.申报企业不存在失信(“信用中国”等相关信用网站查询),3.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于2024年6月20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5210138)附件:《福州市商务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4年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改造项目的通知》(榕商务保障﹝2024﹞10号)福清市商务局2024年5月24日附件下载附件:《福州市商务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4年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改造项目的通知》(榕商务保障﹝2024﹞10号).pdf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