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1,决定开展中山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人社发〔2020〕126号)认定范围规定,组织发动本地区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母婴、居家、养老、医护类家政服务培训单位进行申报,(二)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向所在镇街人社分局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加盖公章):1.中山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申报表,3.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家政服务师资情况表,内容包括单位简介、在开展家政服务职业培训工作的特色、成绩和示范引领作用),(三)初审报送镇街人社分局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佐证村料进行审核把关,初审合格后的相关原始申报材料、佐证资料请于2022年5月10日前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3楼1316室,二、其他事项(一)申报单位须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二)相关申报问题请径直联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附件:1.关于印发《中山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2.现场核验材料表3.中山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流程图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19日附件:1.附件1关于印发《中山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zip2.附件2现场核验材料表.docx3.附件3中山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