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补助的通知》(惠市科字〔2023〕127号)要求,开展2023年度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补助工作,经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惠州市绿色能源与新材料研究院等3家单位综合评价为A等级、广东莱佛士制药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综合评价为B等级(名单详见附件),请以上获得评级的单位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和科研创新能力建设,合理合规使用后补助奖励资金,未获得评级的新型研发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附件:2023年度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补助结果名单惠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5月23日附件2023年度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补助结果名单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评价等级12024DH020001惠州市绿色能源与新材料研究院综合评价后补助(2023年度)惠州市绿色能源与新材料研究院A22024DH020002惠州中科先进制造有限公司综合评价后补助(2023年度)惠州中科先进制造有限公司A32024DH020003惠州海卓科赛医疗有限公司综合评价后补助(2023年度)惠州海卓科赛医疗有限公司A42024DH020004广东莱佛士制药技术有限公司综合评价后补助(2023年度)广东莱佛士制药技术有限公司B52024DH020005惠州市新一代工业互联网创新研究院综合评价后补助(2023年度)惠州市新一代工业互联网创新研究院B62024DH020006惠州市科近离子膜材料研究院综合评价后补助(2023年度)惠州市科近离子膜材料研究院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