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我市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支持,启动征集2024年度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市级财政配套补助项目,以及我市重点引进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未安排市财政预算的单位)等,2、补助范围:属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立项支持项目(课题),该单位须列入项目(课题)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的参与单位名单中,按征集时段内国家实际到账资金的25%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市级配套补助资金由市本级和区、县(市)两级按现行财政体制按比例分担,2.申报单位所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已经获得过市级工业、科技等专项补助的,三、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须提供相关申报纸质材料一式2份(附电子版申报表),申报材料包括:1)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市级财政资金配套申报表(附件1),2)承担国家重点研发项目的立项文件、项目合同(任务)书、当期项目经费拨款通知书和银行入账凭证等复印件,如属承担国重项目子课题或合作参与单位并接受项目主持单位拨款的,请各区县(市)科技局、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于2024年6月14日前将项目申报表、推荐汇总表的电子版发市科技局项目项目中心,市科技局资配处胡小庭电话:85255616附件1: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市级补助申报表.doc附件2:2024年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市级补助推荐汇总表.doc杭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