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机构市级分公司:为扎实推进我市种植业保险工作,鼓励各地区、各承保机构在大豆、花生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基础上,承保机构应当加强防灾减损管理,各承保机构应当公平、合理地拟订农业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三)规范经营各承保机构、各地区要严格《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行为,承保机构应当对投保单、分户投保清单、验标影像、承保公示资料等承保要件以及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间等承保条件进行认真审核,承保机构应在确认收到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缴保费后,承保机构应当加强协办费用管理,农业主管部门要按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至承保机构,及时拨付各区县(市)财政部门要按照《辽宁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二是及时受理承保机构保费补贴资金申请,三是定期与承保机构核对应收保费补贴,扩大影响各地区、各承保机构要持续提升种植业保险宣传力度,各承保机构应当立即启动政策宣传、承保准备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