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辽政发〔2023〕1号)和《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促消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商财函〔2023〕103号)文件精神,经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推荐,第三方机构复审,拟对符合支持范围的16个项目予以支持,现进行公示,本公示发布后,各有关人士对以上项目如有疑义,请在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留真实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丹东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电话:2122056通讯地址:丹东市新城区银河大街100号邮编:118009附:2023年丹东市促消费稳经济支持项目表2023年丹东市促消费稳经济支持项目汇总表丹东市商务局2024年5月20日。